二、立案標準: 根據(jù)最高人民檢察院、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(guī)定(一): 第三十三條 [故意毀壞財物案([color=rgb(41, 122, 204) !important]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)]故意毀壞公私財物,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,應予立案追訴: (一)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; (二)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; (三)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; (四)其他情節(jié)嚴重的情形。 故意毀壞財物罪的立案標準 三、刑法條文: 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,數(shù)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(jié)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罰金;數(shù)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(jié)的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對于行為人不以毀壞為目的而實際控制了他人財物的,一般均可以認定其具有利用和處分財物的目的,符合職務侵占、[color=rgb(41, 122, 204) !important]貪污、盜竊詐騙等犯罪構成要件的,應以相應的[color=rgb(41, 122, 204) !important]罪名定罪處罰。更多[color=rgb(41, 122, 204) !important]法律知識請上[color=rgb(41, 122, 204) !important]華律網咨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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